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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(2020年1月修订版)》及其解读

发布时间:2020-04-21 18:18:18点击:1283

    2020年1月3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。原国家食药总局2015年8月31日公布的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。新《办法》贯彻落实了国务院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部署和《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“证照分离”改革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8〕35号)的要求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推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重心向事后监管转移,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体制的可操作性。《办法》规定生产许可监管部门由原国家及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改为国家及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。此调整主要是机构改革所引起的变化,在整个办法中都有所体现。为帮助大家了解《办法》的主要变化,食品伙伴网针对其中的几大亮点进行解读,以供行业参考。

    

        附件1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关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(2020年1月修订版)全文

            http://www.samr.gov.cn/samrgkml/nsjg/fgs/202001/t20200103_310238.html


        附件2:辅助解读(非官方权威发布,仅做辅助理解用):

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(2020年1月修订版)》解读.pdf


        附件3: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食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(通市监发[2020]53号)

              http://www.nantong.gov.cn/ntsgsj/spscxk/content/cd2136bd-ac07-4b2d-8690-c9be72f9cb0c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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